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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消灭债务采用暴力、胁迫手段抢回欠款凭证的行为2020-05-01
被告人戚道云等人为消灭债务采用暴力、胁迫手段强行索回欠款凭证的行为,侵犯了被害人倪新昌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,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。理 [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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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在杀人现场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?2020-05-01
本案中,被告人卜玉华在预谋抢劫时即产生了作案后杀害被害人的故意,其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并在劫后故意杀人的行为,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 [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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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构成抢劫罪的共犯2020-05-01
在事先无通谋,但行为人明知他人抢劫的情况下,于他人暴力行为致被害人死亡后参与共同搜取被害人财物的,应以抢劫罪共犯论处。本案中,被告 [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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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充军警的行为2020-04-01
《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抢劫指导意见》)明确规定,认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,要注重对行为人是否穿 [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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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吊模宰客”行为2020-04-01
吊模宰客,是指一些地方形容不法分子以各种名目诱骗游客到酒吧、咖啡厅、KTV、美容院等场所消费、购物,通过抬高消费金额等手段谋取高额利 [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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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无人居住的待租房屋抢劫的不属于“入户抢劫”2020-04-01
【子女进入父母居室内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】[明安华抢劫案(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121号)]本案中,被告人明安华深夜进入李冬林的卧室进 [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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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1226号2020-04-01
对于多次抢劫预备行为,由于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,惯犯特征并不明显,况且多次抢劫的起点刑为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,故不宜将社会危害 [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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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态---抢劫携带枪支未使用的不属于持枪抢劫2020-04-01
[粟君才等抢劫、非法持有枪支案(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436号)]为抢劫而携带枪支并不等于为抢劫而使用枪支,持枪抢劫,应当是指行为人为 [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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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信息2020-03-31
合肥市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:合肥市蜀山区创新大道与磨子潭路交口东200米(合肥汽车客运西站对面)。投诉电话:0551-12389。相关新闻: [更多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