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约电话:15855187095
  • 全文
  • 标题

论职务犯罪的预防 - 刑法

来源:www.hf12348.com 时间:2016-06-08 16:41:38 浏览量:

  核心内容:预防职务犯罪必须认清其隐蔽性、损公肥私性、广泛性、低龄化、高层化和对政权的危害性,以及产生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、政治根源、思想根源、文化根源;要严厉打击,多措并举,建立网络;坚持打防并重,强化管理监督,深入持久预防。

  【文章导航】

  一、职务犯罪的定义及特征

  二、职务犯罪的危害

  三、产生职务犯罪的因素

  四、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

  五、发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中的特殊作用

  预防职务犯罪必须认清其隐蔽性、损公肥私性、广泛性、低龄化、高层化和对政权的危害性,以及产生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、政治根源、思想根源、文化根源;要严厉打击,多措并举,建立网络;坚持打防并重,强化管理监督,深入持久预防。

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进行非法活动,滥用职权,以权谋私,权钱交易,玩忽职守,严重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秩序,危及国家政权。它的形成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,也有政治思想,也有道德等方面的原因。打击和预防是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。打击是治标之举,预防是治本之策。

  改革开放以来,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,我国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,查处了一批高级别领导的犯罪,如成克杰受贿案、慕马案、戚火贵受贿案、褚时健贪污受贿案等,虽然查处的力度不断加强,但效果并不明显,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,甚至在广西玉林地区出现了四位地市书记“腐败接力”的现象,已经到了杀猴猴不惊的程度,针对这种现状,如何更好地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,进一步健全、完善我国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,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,对于减少、遏制职务犯罪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职务犯罪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异化现象,即公共权力的性质、行使、目的和后果的异化。权力的异化,就是权力的自身产生了与自身相矛盾的对立力量,丧失了原来的质的规定性而异于本来意义上的权力。在现代国家中,政府与官员的权力都来源于人民的授予,这是民主政体的基础和原则。根据民主政治的原理,人民是现代国家权力的主体,公职人员只不过是权力的代行者。人民通过法律的方式赋予国家工作人员以管理社会的公共权力,其目的是为了增进公共利益而实施必要的社会管理。职务犯罪作为权力拥有者违反职责规范、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,根本上是与权力设置的初衷背道而驰的,是与民主和法治原则相悖,将权力由公共性质转化为个人所有的权力异化现象,使权力的行使不再具有合法性,违反了有关职务犯罪的刑事法律,违反了权力运行规范,权力的效能失去了公益性,导致国家、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。职务犯罪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、文化、政治、科技发展的阻力,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。研究职务犯罪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,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加以遏制,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分享到:
上一篇:浅谈当前检察机关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- 刑法 下一篇:试论职务犯罪的成因、特性及预防 - 刑法

合肥刑事律师网

QQ在线

在线咨询

15855187095

添加微信

扫描添加微信